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教师资格证: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专业要求:三证专业相符(高校毕业证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
(三)岗位条件
1.毕业生类: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应届本科(年龄为23岁以下,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2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双一流学校毕业的学生免笔试,择优录用。
2.有工作经历类: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毕业班教学经验的中学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教育局备案教师优先。名优骨干教师类:有三年及以上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全日制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1)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或近五年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近五年内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3)近五年内区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
(4)具备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个人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 优秀班主任 ;
(5)近五年内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不含片段教学竞赛课、说课比赛)或教师素养大赛、主持的教育科研课题评优获市教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6)近三年担任过名校教研组长且教学业绩突出者。
属于名优骨干教师类免笔试环节,择优录用。